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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紅。
2007-10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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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把桃紅的小指甲洗掉了。
最近貌似還蠻喜歡這個顔色的。指甲。衣服。圍巾。手袋。當然不是齊上陣。
其實偶爾鮮豔一點也沒什麽不好。可以僞裝一絲溫暖。
天氣這麽涼了。是淡是暖。隨性一點。何苦累著自己。
中午。萬年沒動靜的X電話來。說。你在北京呢吧。
我說。巧了。本來今天回去。可惜耽誤了。
他說。怎麽回事啊。次次找你你不在。
我說。還說啥。沒緣份被。
於是小工作機會又沒了。唉。注定我得去干點兒啥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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